两证一签
去台湾需要【两证一签】,大陆居民来台自由行必须办理“两证一签注”。
两证:大通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入台证《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
一签注:台湾个人旅游签注G签(贴在大通证第二页)
个人先到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机构,申办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五年)及个人旅游G签注(有效期6个月)。
凭台湾通行证,在相关机构办理入台证(有效期3个月)。
凭台湾通行证及入台证,即可到台湾自由行(最长停留15天)。
拥有已经开放自由行的城市户籍以及大陆实施的等同开放城市户口的条件者,可以选择以跟团旅游、自由行这两种简单的方式前往台湾。
台湾通行证
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的旅行通行证件。入境台湾地区时,和台湾地区“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发给的入台证一并查验。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旅游,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内地居民赴台旅游需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严禁持护照等其他证件前往台湾地区。
签注种类
(一)批准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可签发6个月有效一次签证;
(二)批准赴台的旅游团领队,可根据其需要,签发1年有效多次签证。
开放城市
第一批自由行开放城市:北京、上海、厦门。
第二批自由行开放城市:天津、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济南、西安、福州、深圳。
第三批自由行开放城市:苏州、武汉、宁波、青岛、郑州、沈阳、长春、石家庄、长沙、昆明、南宁、合肥、泉州。
第四批自由行开放城市:大连、哈尔滨、太原、南昌、贵阳、无锡、烟台、温州、漳州、中山。
第五批自由行开放城市:海口、呼和浩特、兰州、银川、常州、舟山、惠州、威海、龙岩、桂林、徐州。
最新指南
从公安部获悉,为进一步方便异地就业人员和在读大学生就近申办出入境证件,公安部决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6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实施允许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的在读大学生异地提交出入境证件申请的便利措施。
办理需知
在上述6个城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暂(居)住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以及证件加注)。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安部授权上述6个城市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办理流程
首次办理
首次办理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
1. 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 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 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 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 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 单位意见。
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7.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 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8. 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
(1)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首次或非首次申请)。但均不含邮递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节假日。
【费用】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
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加注,每项次20元;
3.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
入台证
入台证,全称为 《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英文:Exit & Entry Permit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是台湾地区内政部门发给大陆地区及港澳地区居民,用以出入台湾地区的证件。
入台证有单次证、逐次证、一年多次证、三年多次证之分。持有台湾地区护照人士无需申请入台证,持有外国护照人士除非适用免签证,否则应申请台湾签证。持有台湾地区的护照及其他外国护照或旅行证件不可申请入台证。
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境内,大陆地区不可以护照签证形式进入台湾地区。故由台湾地区内政部发给大陆地区及港澳地区居民的证件用以出入台湾地区。大陆居民需与《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港澳地区居民需与相应护照一并查验。
申请方式
2010年9月起,港澳居民进行网上申请手续后,只要自行打印入境通知单即可,不需要付款及预先再到机场或相关单位领取入台证,此举几乎等同于免签证待遇。然而,如非合资格的港澳居民或申请其他种类的入台证,仍然需要亲身到中华旅行社/澳门台北经济文化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现时经网上办理入台证的港澳居民,入台证有效期为三个月,可以停留最多三十天,但只可以出入境一次,之后要再重新在网上申请。而大陆居民赴台旅行则由旅行社代办,一般为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离开大陆后在台湾边检窗口领取证件,并配合大陆签发的通行证一并查验。
所需资料
赴台自由行个人游申请资料 | |
大陆往来台湾通行证 | 六个月以上效期之往来台湾通行证 + 含有台湾旅游签注(G签)(申请人自行办理) |
申请表格 | - 来台湾从事自由行个人旅游申请书 - 紧急联络人资料表 - 台湾个人旅游行程表 - 随同亲属名册表 |
身份证明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户口簿整本复印件(到第一页空白页) - 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
紧急联络人 | 大陆紧急联络人身份证及整本户口簿复印件(须为出行者之直系血亲亲属/兄弟姐妹/配偶);如配偶作为紧急联络人,除上述二条还需提供夫妻结婚证复印件 |
赴台自由行旅客资质证明文件 | |
非在校学生(3选1) | - 年收入证明,年收入必须在12.5万元人民币以上 - 5万人民币银行定期存款证明,注明冻结期在旅行回来日期后 - 本人所持大陆银行或金融机构开立核发(白)金卡或(白)金卡证明 |
在校学生(包括大学、职业学校也包括在职读研、在职读博等) | - 本人现就读学校的学生证或在校证明 - 如果申请人年龄在18岁-20岁(含20岁),需要父母或直系亲属同意书 |
18岁以下未成年 | 不得单独申请台湾自由行个人游,须由直系亲属(只限父母)陪同前往; 如户口簿能体现与同行的父母亲关系的,只需提供整本户口簿复印件; 如户口簿不能体现与同行的父母亲关系的,则需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 |